释义 |
2022年的9月2号,一个宝马女司机在娄底和一辆两人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司机谢某被卡到轿车的左前角,宝马女司机肖某某驾车逃离,拖着这个被害人拖了两公里,后来被交警发现了,截停才停下来,最后这个被害人谢某重伤。 最近这个案子判了焦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六年三个月。网上对这个案子的反对的声音很大,就认为这个判轻了,应该判故意杀人罪,或者是判故意伤害罪。 肖某某的行为到底是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伤害呢?关键在于他拖行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个过失犯罪,也就是说我不知道拖了一个人,我把人拖得重伤了,这是交通肇事罪的范畴,那如果说我明明知道拖着一个人,我还一直把他拖,那如果拖死了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拖重伤了构成故意伤害罪。 当然我们是作为一个从新闻上了解案子,和你的代理这个案子了解的细节是不一样的,从照片和现场来看,被害人他的衣服是挂在车子的左前角,你记住是左前角,因为人开车的时候,也就是在左前角,衣服都挂在那个发动机盖的上面,这明显是看得到的,而且你就挂在你驾驶室,人就挂在你驾驶室的左的侧面,离你这个驾驶位是非常近的,被害人有没有发出点什么声音啊,有没有呼喊啊,这个人也有一百来斤,他和这个车子在拖险的过程中间相撞,这种声音你判断不出来拖着个人吗? 反正从常识来判断,这是很难想象的。当然法院是否掌握了更多的证据证明他是不是故意的,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我认为法院是在新闻发布的时候应该回应大众的关切,解释被告人是否是不知道拖行,这样才能消除大众的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