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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疫情期间,商铺减租减多少?律师带你看案例
释义
    疫情下,不少地区都出台了政策,拟为商铺租户减免租金,但具体减多少,怎么减,实践中很难达成一致,免不了出现纠纷。这次,魏律师带来了近两年关于减租的经典判决,和大家一起探寻法院的裁判思路。
    一、通常情况
    以广州为例,法院通常判决的减租范围在半个月至两个月之间,具体减免多少则由法官根据疫情对承租人正常经营产生的实际影响进行酌情认定。下面举两个案例,帮助大家了解个案差异:
    1.(2021)粤01民终17531号
    该案中,涉案店铺用于经营酒店,法院最终酌情减免了2个月的租金。法院认为:“疫情确对承租人的经营有不利影响,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客观条件,不可归责于双方,在此情况下,租赁双方应共同扶持、共担风险、共渡难关…一审法院考量疫情对吴某某经营影响情况及疫情相关政策,酌定免除2020年2月、3月租金,已体现了疫情之下风险共担的公平原则,并无不当”。
    2.(2021)粤01民终14653号
    但同样是酒店行业,该案中法院只合计减免了半个月租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疫情及政府实施的管控措施对XX酒店经营的影响情况,酌定XX酒店2020年2月按1400元即70%、2020年3月按1600元即80%的标准支付租金,已充分体现了疫情之下风险共担的公平原则,并无明显不妥。”
    综上,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减租额度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通过大量案例检索,我们不难发现,减免额度较大的案件中,通常承租人都积极准备了充足的证据,以证明疫情对自己的负面影响较重,如完全停工、收入归零等,这也是影响法院判断的关键要素。
    二、商铺是国有房屋的情况
    鉴于各地对国有房屋通常有明确的减租政策,法院通常会根据政策直接进行减免。
    2020年5月份,住建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中便明确规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实践中,若涉案商铺确系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则法院通常会直接依据上述八部委文件或当地政策直接进行减免。例如下案,法院便援引了八部委文件及广州当地减租文件,直接减免了承租人3个月租金。
    (2021)粤01民终8774号案中,法院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所倡导的疫情期间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原则亦是支持企业经营及对住宿行业等优先帮扶…一审法院结合如家黄沙大道店等已经实际支付2020年2月租金等具体案情,参考前述文件规定酌情免除如家黄沙大道店等3、4、5月的租金,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成双方合同继续履行,避免案涉房屋合同解除空置等更大损失,可予维持。”
    三、不予减租的情况
    如果承租人在疫情发生前便已经存在欠缴房租等违约行为,则通常不适用减租政策。例如下案,承租人在疫情发生前已陆续拖欠租金,故法院未支持承租人要求的3个月租金减免。
    (2022)粤01民终4324号中,法院认为:“根据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应在每月5日前支付,但玥X公司在2020年6月8日之后付清拖欠2019年的租金,在2020年10月支付2020年1月的租金,在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019年和2020年1月租金时,我省并未因疫情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玥X公司应依约支付租金但其并未依约支付构成违约,因此,其不应享受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优惠措施,故其应按照一审认定的金额向中X四航局支付2020年2月1日至7月23日期间房屋租金186364.87元。玥X公司主张应减免其三个月租金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最后,关于疫情下的减租问题,其实还有诸多细节可以讨论,比如减租后违约责任的调整,不可抗力通知的影响等等,篇幅所限,遗憾未能尽述。如果各位有疑惑或想深入讨论,也欢迎大家私信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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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