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定金合同自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有定金收据的,则定金合同已成立,只有当事人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一、履约保证金能够办理退吗 保证金,又称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完毕的,给付定金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全部退还。如果合同部分履行的,可以退已履行部分的定金。一般而言,定金的性质相当于违约定金。大概意思是,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合同部分履行的,只能退还已履行部分的定金。 二、定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定金没签合同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没签合同,定金一般不可以退还。但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合同签订,是指购房或者装修等买卖行为过程发生前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三、存在定金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1、定金合同自一方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2、若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定金可以退回或抵作价款; 3、若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不退还; 4、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