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而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知识 (一)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是退休不退岗的,继续在原来的用人单位工作或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 (三)对于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所以如果就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四)一般来说,职工在公司上班,达到一定年龄之后,就是需要办理退休的,因为年龄较大的员工一般相比起年轻的员工精力上面还是有所差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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