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认为对原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
    2、独立请求权只能针对争议中的诉讼标的提出。
    3、独立请求权必须同时向本诉的原、被告提出。
    4、独立请求权必须在他人的诉讼已开始之后提出,即有了本诉,才可能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第三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吗?
    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本诉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不论有全部的独立请求权,还是有部分的独立请求权,只要其请求权具有独立性参加诉讼,即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法院第三方是什么意思
    法院第三人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是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己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来的人。
    三、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诉讼地位如何认定
    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
    (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
    (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6)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7: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