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赠与过程中,登记费用和过户费用是不同的,它们的作用和承担责任也不同。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物权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承受,应当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手续。 3.《物权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物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登记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5.《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屋赠与过程中登记费用和过户费用是不同的,登记费用是指在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需要进行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所需的费用,而过户费用则是指在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需要进行公证、征信、税费等手续所需的费用。 在承担责任方面,登记费用应由赠与方承担,因为是赠与方要求进行登记的,而过户费用应由双方按照协商达成的协议承担,或者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承担。 因此,在房屋赠与过程中,赠与双方应当明确登记费用和过户费用的区别,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在签订相关协议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