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法院阶段最长六个月内判决。一般普通程序的案子2个月内审理完毕(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这个案子涉及到了死刑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就是案件发生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等情况,则可以在此基础上,经省高院决定再延长3个月。此时最长期限为6个月。《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