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制定详细施工工艺方案,经监理批准,首先制造出的第一件(批)工程成品。监理工程师对其材料、设备、工艺进行检查评估;对报检程序、表格进行规范;对首件工程强度、尺寸、外观、平整度等多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对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材料、施工工艺、报检检查程序、产成品各项验收指标的结论性意见或报告;作为对后期同类工程施工指导和验收标准。同时,对首件工程存在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