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规定如何高空坠物索赔诉讼 |
释义 | 高空坠物索赔诉讼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高空抛物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抛物举证责任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侵权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此外,还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外,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制度的规定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民法典消防栓自爆伤人应由谁负责 消防栓自爆后伤人的,由于不是他人造成损害,伤人的责任应该由消防栓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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