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使用信用卡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信用卡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可是如果使用不当或非法使用的话也会带来不好的后果和影响,那么信用卡资料作假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提问: 用假资料办信用卡要负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这属于经济诈骗,要负刑事责任。 金融凭证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一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是骗取信用证的;四是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 盗窃 、 贪污 、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