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已经规定,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对于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不收取通行费。但大型客车和货车不享受此项政策,仍要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行高速公路的距离不足20公里,则不能免费。在2012年和2015年,国家曾两次调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2012年,在“十一”、“五一”“春节”三个传统旅游节日期间,7座以下小客车高速公路不再免费;2015年,此政策重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小客车在特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但仍需要注意安全,切勿超速行驶。 【法律依据】: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含七天及以下国家规定的小长假)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对7座以下小客车免除通行费,法定载客量在7人以上的客车收取70%的通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