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户口落户政策 |
释义 | 辽宁户口落户政策: 1、在沈阳有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3、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4、在沈阳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5、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条件申请居住证; 6、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需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亲属投靠申请。 辽宁户口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移人的《结婚证》(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明材料); 3、迁移人常驻人口登记表或者户籍证明; 4、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5、父母离异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离婚证》上没有明确体现迁移人员与户主的关系)及能够证明其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6、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的,还应当提供村民小组组长签字确认的同意迁入本村小组的意见; 7、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供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1寸)。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辽宁户口最新的落户政策,希望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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