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找谁赔偿? |
释义 | 一、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找谁赔偿 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找单位赔偿。如果被解雇了的,当事人可以享受以下的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二、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单位违法解除孕期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两倍的离职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劳动者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离职补偿金的数额参照劳动者上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乘以工作年限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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