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担保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
释义 | 有两个担保人,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保证份额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担担保人承担全部债权。 一、担但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独自承担。 二民事连带责任:签订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与债务人连带的责任。 三担保责任:多个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函的概念是什么 担保函是对债权起担保作用的合同。根据担保函,当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履行债务或对债务人的行为负责。担保书中的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多人担保债务的分配是什么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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