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1、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内提起诉讼; 3、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是什么: 1、行政复议; 2、向有管辖权额人民法院提起诉; 3、法庭审理开庭; 4、一审判决; 5、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或申请抗诉; 6、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