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有区别吗 |
释义 |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一次性抚恤金是指国家发给牺牲或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费。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抚恤和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的病故抚恤,1985年以前均实行一次性抚恤,由其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包括:烈士抚恤金;牺牲人员抚恤金;病故人员抚恤金等。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丧葬补助费的计算方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补助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例如:姚某某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测人员,在一次隧道勘测过程中因突发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单位地处我国中部某中小城市,该地居民比较重视丧葬婚娶的礼仪,其家人按照当地风俗为其举办了声势浩大的丧事,各项花销累计4000元,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元/月。这样,姚某某的家人可获得的丧葬补助金赔偿额就不能以实际花销的金额为准,而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其可获丧葬补助金为: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600元/月×6=3600元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含个体参保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支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企业支付,如企业确无经济能力承担的,可酌情减发,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80%。 二、丧葬补助费的享受主体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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