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施工许可证 的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 ;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建设资金;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