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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什么第一审刑事案件
释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除以上案件外,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刑事案件中,一般不直接管辖具体案件,而是作为上诉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具体而言,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刑事案件中应该履行以下职责:
    1、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检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审判程序要求;
    2、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当事人的上诉进行审理,对案件进行二审判断;
    3、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不当判决或裁定,进行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处理。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2、对下级法院无上诉权的一审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对县级以下基层法院无管辖权的案件进行审理;
    4、对某些具有特殊管辖权的案件进行审理,如涉及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外国人民币债权等案件;
    5、对上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案件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管辖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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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