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经营范围超过总公司的解决方法 |
释义 | 1、变更分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申请减少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使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扩大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分公司超出的经营范围增加到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总公司不做生意(如咖啡店)而分公司需要经营,只要加上限定词限于使用分公司,就可以在总公司营业执照中增加这一范围。这样,卫生许可证的总部就不能这样做,而分支机构可以自己做《卫生许可证》。 如果总公司不愿改变其业务范围,那么分公司和总部的业务范围就不能一致。除非原营业执照被吊销,否则申请新营业执照加入咖啡店。无论如何,都要发给分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啥区别?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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