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仲裁的时效限制是
释义
    

法律主观:
    


    一、 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多久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 诉讼时效 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二、 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三、有哪些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系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仲裁的时效要根据是否有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有规定,则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则依照诉讼时效进行计算。
    

法律客观:
    


    仲裁保护民事权利是有一定时间条件限制的,权利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请求仲裁机构保护,仲裁机构才依仲裁程序予以保护。超过了一定期间,仲裁机构则不再保护。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就是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时效,根据其期间的长短和适用的不同范围,可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两大类。1、普通仲裁时效,又称为一般仲裁时效,是指一般民事、经济纠纷普遍适用的仲裁时效。适用范围十分广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情况,都用该仲裁时效。仲裁法规定普通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仲裁时效。这种时效的期间短于或长于普通仲裁时效,按此又分为短期仲裁时效和长期仲裁时效。应当注意的是,在适用效力上特殊仲裁时效应优于普通仲裁时效,也就是说,对于某一法律关系,有特别时效规定的应适用该特别时效,没有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普通时效。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根据法律对仲裁时效期间长短不同的规定,特殊仲裁时效在实务中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短期仲裁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纠纷适用短期仲裁时效期限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不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这四种情况,都是权利人比较容易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也是比较容易查清并应及时处理的民事纠纷,所以,短期仲裁时效的期间主要是适用《民法通则》上述规定的1年期间。(2)长期仲裁时效。所谓长期仲裁时效,是指时效期间超过2年又不满20年的仲裁时效。长期仲裁时效的期间,比一般仲裁时效长(即超过2年,不含2年),又比最长仲裁时效短(即不满20年,不含20年)。长期仲裁时效一般只规定在单行法当中,例如,我国《合同法》第129条就明确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3)最长仲裁时效。所谓最长仲裁时效,是指仲裁时效中最长的、期间为20年的仲裁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6: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