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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集体土地无法划拨,划拨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但需满足规定条件,如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土地的承包方式和承包期限。
    法律分析
    一、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是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划拨,而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是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承包。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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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