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是多久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是什么时候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从几岁开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民法典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能否放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放弃,因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有,自死亡时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