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及签订合同后未支付定金的法律效力问题。 注意事项包括:不得口头协议、出租方提供房屋证明、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签订合同后,定金是否交付影响合同效力。若合同未约定以定金为成立或生效条件,则定金交付与合同效力无关;若约定定金为条件,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不影响合同成立或生效;若未支付定金且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一、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租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2)签合同要求出租方提供房屋证明; (3)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签了租房合同没交钱这合同是否有效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结语 签租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多个事项,如不得口头协议、要求出租方提供房屋证明、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包括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并明确租赁期限。若合同中未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则定金是否交付不影响合同效力;若约定了定金条件,未支付定金且主合同已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则合同仍有效;若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未履行主要部分,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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