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征增值税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科研、试验和教学用进口仪器设备;残疾人专用物品的直接进口;自用过的物品的销售;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残疾人专用物品的直接进口;古旧图书。 法律分析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古旧图书。 拓展延伸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具体项目有哪些?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多个具体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等。具体项目涉及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例如,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小微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科技创新企业研发销售的高新技术产品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就业增加,为相关行业和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和减负的支持。具体的适用范围和项目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查询和了解。 结语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范围广泛,包括科研设备、残疾人专用物品、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具和古旧图书等。此外,还有许多其他行业和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如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就业增加。具体的适用范围和项目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查询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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