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证,物证包括哪些 |
释义 |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物证包括以下八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 一、去劳动局告事务所要什么证据 1、书证。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以物品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规格、损坏程度等物理标志和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采用科学技术,利用录音、录像,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劳动仲裁办案流程需要如下程序: 1、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3、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对于结案的仲裁案件,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规定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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