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只承认结婚登记的夫妻,事实婚姻无法获得法律保障。事实婚姻财产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裁决;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也需协商,法院可根据同样原则做出裁决。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事实婚姻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做出裁决。目前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才是合法的夫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做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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