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怎么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同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一、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在结婚犯法吗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再结婚犯法的。但双方已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双方事实婚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后等情况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一方未解除关系而与他人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二、同居财产中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同居财产: 1、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 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分割,若构成事实婚姻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如果两个人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如果双方是结婚证丢了的,则双方的财产按正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即可,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分割财产时与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式一样。 如果双方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除非一方能够证明财产为其个人单独所有。 如果对于共有财产如何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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