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执行中的和解对于解决纠纷有必要。一旦双方达成和解,虽然不能撤销执行,但可以中止执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法院将不会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中和解有必要。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和解之后不可以撤销执行但是可以中止执行,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约定,对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拓展延伸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执行难题日益凸显,传统的执行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中和解的方式成为了一种新的尝试。中和解作为一种非常规的执行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在解决执行难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将通过对实践案例的分析,探讨采用中和解的方式解决执行难题的可行性和优劣势,并对其进行深入思考,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结语 强制执行中和解有必要,虽然和解后不能撤销执行,但可以中止执行。如公司未履约,对方可就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和解作为非常规执行方式,能解决执行难题,具有独特优势。通过案例分析,本文探讨了中和解的可行性和优劣势,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