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追缴社保受不受时效限制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规定年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如果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则员工的法定强制追缴期限为两年。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的,且也并未被举报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不会再进行查处,即超过两年的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是在社保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之外。劳动仲裁1年有效,诉讼2年有效,过期了,不必理会。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一直继续侵害,是没有时效限制的。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导致劳动者未能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可不按时效的限制,予以支持。对于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参加社会保险而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对时效内的应以支持,超过时效部分则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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