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不需要过户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法律,办理权属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是物权转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无论是否办理物权登记,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买卖双方只享有房屋的债权,而不享有物权。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不属于合同生效要件,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房屋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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