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试用期合同不等于劳动合同,它们区别如下: 1、薪酬不一样。试用期合同员工是正式劳动合同员工的80%。 2、辞职方面,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3、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试用期辞退一般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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