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为表示同意债务转让 |
释义 | 债务转让是需要债权人同意的,且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2、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3、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一、不存在的债权债务能否转让 不存在的债权债务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是: 1、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协议一致; 2、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3、转让不改变债权债务的主要内容; 4、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同意; 6、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二、三角债务如何转移有效? 三角债务具备下列情形的转移有效: 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2、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3、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4、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三、公司出兑债权债务协议是否有效 1、公司出兑债权债务协议不一定有效。 依法成立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在不清楚债权债务转让的具体情形之下,对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1)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包含着两种形态: (1)在债务转让中,合同义务全部转让 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债务转让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2)在债务转让中,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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