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再婚生育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再婚夫妻可以再生育的情况包括: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医疗机构鉴定患不孕症后收养子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情况下再婚夫妻可以共同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再婚生育有哪些规定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2、再婚夫妻医学上可再生育的规定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其他规定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5)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再婚夫妻在再生育方面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根据计划生育法和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需要满足少于两个孩子的条件才能再生育。此外,医学上认可的特殊情况,如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等,也可以再生育。其他情况包括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但离婚时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等。根据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经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以上是对民法典再婚生育规定的简要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