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包括社会保险金发放、公有住房转让、伤残等级鉴定异议、职业病诊断异议、家政服务纠纷、个体工匠纠纷、农村承包经营纠纷。同时,人民法院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预先支付工资或医疗费用的裁决,但会受理劳动者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方法 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方法是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首先,雇主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合同漏洞和歧义。其次,雇主应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减少潜在的纠纷发生。另外,雇主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减少工作误解和不满。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应本着诚信和解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的长期纠缠。总之,通过预防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可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不包括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金、公有住房转让、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家政服务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的纠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的纠纷。根据第八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起诉,但应受理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方法包括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员工培训等。通过预防和解决劳动纠纷,可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予以改正并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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