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判拘役缓刑指什么
释义
    判拘役缓刑是指暂不执行拘役,也即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判处缓刑的是有考验期,也即在这期间若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拘役就不再执行,可释放罪犯。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