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登记的手续在全国各地是一致的,与地域关系不大。北京离婚相关手续根据全国统一法典《民法典》,具体步骤如下:在双方感情破裂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带着相关证件前往离婚登记处进行申请。申请后需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再次共同前往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