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失业金? |
释义 | 工作方面的问题我们大家肯定都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靠工作来赚取必要的生活费的。对于工作方面我们国家规定了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个保障。失业之后会有失业金的,那么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失业金? 办理失业金不需要劳动合同。 一、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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