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几个方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类型: 1、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4、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5、虚假宣传。 6、侵犯商业秘密。 7、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8、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9、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0、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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