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情】 2016年3月16日,蓝某驾车撞伤行人黄某,黄某住院90天后死亡。蓝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无责任。经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损伤与黄某死亡结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交通事故损伤的参与度为10-30%。 【评析】 笔者认为,本案不应考量损伤参与度,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1.考虑损伤参与度不符合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功能。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基本功能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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