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是否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
释义 |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员工不能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应与公司沟通并协商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达成协议解除,公司应支付相应的经济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决定解除合同,则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 一、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可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不可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应首先同公司沟通,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经过与公司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则公司应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他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因此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杜某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结语 员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此外,员工还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不可强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应进行沟通,并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若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公司应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的经济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合同,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公司应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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