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未按合同期提前离职的工资结算问题 |
释义 | 用人单位提前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大学生实习不到一个月,离职当天能结算工资吗? 离职当天可以结清工资,也可以在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离职当天不应该是要一次性把工资全部结算给员工吗? 离职当天工资可以全部结清。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扣除20%的工资,或者按照他给出的合同扣除 劳动者辞职时未提前一个月强行走,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一般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直接按该标准来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申请离职后当天的工资是当时结算的吗? 离职后工资的结算要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进行计算,并且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不提前离职当天回家的工资不会给吗? 法律分析:离职当天应当结清工资,也可以在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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