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相关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调查或到交通部门了解事故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损坏确定; 3、保险车辆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4、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险人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