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员工薪资:应对策略有哪些? |
释义 | 拖欠工资应先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仲裁费200-300元,不满可起诉。根据规定,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违法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争议可申请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迫使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结语 拖欠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可以通过协商、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权力,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并支付200-300元的仲裁费用,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面临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可能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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