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车辆所有人2、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该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以租赁、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5、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劫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6、机动车在维修、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7、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可以起诉有关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