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的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采用剪贴、拼接等打法,变造出入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的假证件,无论是本人伪造、变造,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对提供者构成本罪均无影响。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四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 二、提供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能判多少年? 提供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