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的延续不能构成婚前财产权转移的合法理由,也就是说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在符合一定条件或者经过一定期间后,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由于夫妻财产问题属于纯粹的私人领域事项,法律也充分尊重夫妻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财产归属另有约定,则约定的内容优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