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离婚如何办 |
释义 | 婚前一方帮另一方还房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偿还贷款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一、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怎么分割 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3、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二、婚后买房婚后多少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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