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民法典》出台之后,新增加的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一共有七种遗嘱形式。2、立有数份遗嘱,应统一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体现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3、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4、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有报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需要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税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