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欠债丈夫要还吗 |
释义 | 妻子欠债丈夫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处理如下: 1、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 2、如果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应该双方平均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仍归个人所有; 3、如果一方有照顾老人、抚养子女等行为,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 4、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法。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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