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是到哪仲裁 |
释义 | 可以向单位注册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职工有关工资、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 一、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后的处理方法: 1、协商解决; 2、企业有委员会组织的,职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后再裁决; 4、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淀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应是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包括外地公司在京设立注册的分公司。因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或少交社保发生的劳动争议,目前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应当向劳动监察投诉。外省市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海淀劳动仲裁委应当受理。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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